通知 | 2018年民建“腊梅花”助学金开始申报
为进一步倡导社会各界积极关注和热情帮助社会弱势群体,大力弘扬扶贫济困、助人为乐、奉献爱心、捐资助教的良好风尚,经民建宁波市委员会与北仑区教育局协商,确定2018年宁波市民建“腊梅花”助学行动走进北仑,现将助学行动申报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简介
宁波民建“腊梅花”助学金由民建“同心·思源”慈善基金提供(资金由宁波地区的民建企业家会员们筹集),该助学行动旨在帮助宁波地区品学兼优、家庭困难的即将跨入大学校门的大一新生圆梦大学。
二、助学范围和对象
北仑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应届高中毕业生,且户籍在本区(含大榭籍学生)。
三、申请助学金补助条件
(一)当年考入国内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品学兼优的学生;
(二)家庭经济困难(符合下列条件任何一条)
1.凭区总工会证明的“特困户”家庭子女;
2.凭区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或低收入证;
3.凭区民政部门证明的孤儿;
4.凭所在村(居)委会、街道(乡镇)证明因疾病、天灾人祸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。
5.其它需要帮助的困难学生(需提供相关证明)。
注:已申报北仑区人民教育基金会“寒窗基金”的学生可同时申报此次民建“腊梅花”助学金。
四、助学金发放标准为每人5000元,总计发放人数不超过50人,发放时间另行通知。
五、申报及办理办法
1.学生本人向毕业学校提出申请。符合申请助学金补助条件的学生,均需填报《民建“腊梅花”助学行动报名表》(点击文末左下角“阅读原文”可下载),相关证明材料附后;
2.学生户籍所在地的居(村)委会或者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;
3.由毕业学校签署意见后报区教育局、民建宁波市委员会审批后统一发放。
六、其他要求
请各直属高中学校做好调查摸底工作,认真完成2018年民建“腊梅花”助学工作,并与8月10日之前,将有关表格上报区招生自考办公室。具体发放日期另行通知。
联系人:董老师电话:86781938
区高招生自考办
7月26日
(北仑教育综合编辑,资料来源:区高招生自考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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